各有关学院: 实行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政策,是我校博士生招生改革的新尝试,也是创新教育、创新培养模式上的改革措施之一。可以对学生系统、连续地进行培养,缩短培养周期,提高培养效率,保持科学研究的连贯性。经教育部批准,2006年我校继续从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优秀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学科门类为理学、基础医学两个学科。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入学选拔方法 在符合今年免试攻读硕士的条件下,全校各学科专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本学科专业两名专家共同推荐,经学院、教务处、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参加由招生学院组织的笔试(含外语、专业基础课),成绩合格后,由招生导师参与的复试小组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学校为其办理博士研究生入学手续。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2006年我校拟招收直博生的专业有:基础数学(070101)、计算数学(070102)、概率论与数理统计(070103)、应用数学(070104)、运筹学与控制论(070105)、凝聚态物理(070205)、光学(070207)、生理学(071003)、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0)、生物物理学(071011)、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100101)、免疫学(100102)、病原生物学(100103)、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100104)、法医学(100105)。 2006年拟招收人数:40人。 四、学习年限 直博生的学习年限为五至六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 五、培养方案 招收直博生的学科制定本学科的直博生培养方案,培养方案除课程学习和中途博士生筛选外,与博士生培养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基本一致(参见《西安交通大学关于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措施》)。培养方案应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实施。 六、培养计划 直博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该直博生培养方案要求,结合本人的特点和研究方向的需要,在入学后的一个月内制订培养计划,经学科负责人审定后报学院批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七、课程学习 直博生的课程由硕士生课程和博士生课程两部分组成,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的基本标准为理学必须修满28学分,基础医学必须修满34学分,实践环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各学院或学科可在此基础上确定不低于基本标准的学分要求。 八、中期考核筛选 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结束前,由研究生院会同各学院(系)和学科对直博生进行一次全面、严格考核筛选,对直博生是否继续博士阶段培养资格予以确认。 考试程序: (1)直博生入学后的第三学期结束前以学院(系)为单位进行,组成由学科负责人参加的五人左右的考试工作小组,集中审议本学院(系)直博生的资格考试形式和相关的考试大纲要求。 (2) 直博生本人填写资格考试申请表,由学院对申请表中的成绩审查确认后,由导师填写对直博生科研能力、科研作风、思想品德的综合意见,再直接交考试工作小组负责人。 (3) 考试工作小组对直博生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应有一定的覆盖面,一般包括本学科3~4个方面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小组结合考试成绩和课程学习情况给出资格考试成绩,由考核小组负责人和学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4) 直博生的资格考试如一次未通过,可在半年后由本人申请进行重考,重考后仍未通过者,将按中止学业的有关规定作博士生肄业处理。对于本科毕业时间未超过两年者,可按本科生派遣就业。 九、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工作是直博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直博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直博生应选择学科前沿领域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先进性。为确保论文的进度和质量,要求做到: 1. 直博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并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自开题报告后的一年左右进行学位论文中期考核。 2. 对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及其它要求详见《西安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 十、学籍管理和待遇 直博生自入学之日起按照博士生进行培养和管理,并在奖学金、公费医疗等方面享受公费博士生待遇。直博生在读期间,不得中途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直博生达到规定的培养要求,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合格者,颁发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 凡是完成规定的博士培养计划,虽然博士论文未通过,但已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凡是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毕业论文未达到要求者,准予结业,由学校发放结业证书。 凡是未完成规定的博士培养计划其他人员,按肄业生处理。
研究生院 200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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