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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受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申请项目的通告

来源: 日期 2005-11-14 12:10 点击:
为充分发挥海外科技人才资源优势,鼓励、吸引和稳定海外杰出科技人才在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2005年启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资助工作,支持45岁以下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发展潜力的外籍华人青年学者全时全职在中国内地进行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者是拥有其他国家国籍的华人学者,愿为中国科技事业发展和经济建设做贡献,并能够保证资助期内全时全职在中国内地开展基础研究(本通告的中国内地,系指我国除港澳台地区之外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申请者已经为中国内地大学或研究单位正式聘用(唯一受聘单位,且在国外没有固定受聘职位),聘期覆盖本基金项目的执行期。 申请者具有博士学位,现已被依托单位正式聘为教授级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申请者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曾在中国境外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科学研究,独立主持过若干重要的研究项目或课题,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研究成果已被国内外同行所认可,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影响。 申请者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与把握学术方向的能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方向明确,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发展前景,属国际前沿且为国内所急需,可带动相关领域的发展或人才的培养。 依托单位具有良好的支撑条件和发展环境,能够为申请者提供必需的实验设备以及人力、物力,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等。
二、其他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者须按照本通告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准备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通过依托单位申报。
申请书使用通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电子表格,按提示输入准确信息后打印输出。正文报告按照“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的要求撰写。有关申请书和撰写提纲,请申请者自行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http://www.nsfc.gov.cn)下载。 本基金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每人资助经费100万元(数学和管理科学领域资助70万元/人),请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编制预算。 依托单位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对申请人严格按照规定条件择优遴选并签署推荐意见。依托单位应对申请者的聘用情况及全时全职在华工作进行确认和负责。
2005年申请截止日期为5月16日。依托单位将审核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和附件材料一式六份(至少一份为申请者签字原件)报送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电子申请书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上申报系统提交。
  本通告未尽事项,请参照《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实施管理办法》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实施。有关问题请及时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有关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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